牡丹江异地住房贷款购房支付首付款提取手续
导语 缴存人在异地办理个人自住住房贷款(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)支付首付款的,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、配偶及同户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。牡丹江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
提取范围
缴存人在异地办理个人自住住房贷款(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)支付首付款的,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、配偶及同户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。
提取证明材料
1.提取人身份证;
2.提取人户籍证明(夫妻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,另需提供结婚证);
3.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;
4.个人征信报告(个人征信报告未体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,需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缴存使用证明》回执);
5.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。
提取金额
以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上标注的首付款金额为准,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金额。
提取时限
自2016年10月8日起,缴存人办理异地购房贷款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。